Manual

管理规范

安全与健康管理规定

2021-01-15

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是公司的首要之事,公司依照安全、卫生法规和有关政策管理安全卫生工作,建立整洁有序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具体规定如下:

1.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管辖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负责。项目负责人需对项目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定期组织对管辖区域内安全卫生进行自查并整改,检查情况需记录备案。

2.项目例行安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等问题,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如一时难以处理,应积极上报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公司各项目及部门需定期组织员工学习使用各种灭火器材,使员工具备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并落实专人定期对管辖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通知相关单位予以整改。

4.公司各项目及部门应注意不得在灭火器、消防栓前堆置物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5.员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安全操作程序,维护工作场所及生活环境的安全卫生并防止盗窃、火灾及其他灾害。

6.员工发现设备或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不得擅自修理。

7.使用车辆员工应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行车,开车者要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8.特殊岗位员工上岗前应持有体检报告、资格证等相关任职证明文书。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着装,能够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9.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对年度内瞒报事故隐患或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及相关人员,不准参与公司当年度的选优评先活动。

10.公司各区域副总经理及项目经理每月考核工资与所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挂钩。管辖区域当月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可全额发放考核工资。当月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且给项目造成5000元以上损失(赔偿)的,该损失(赔偿)由公司承担一半,副总经理、项目经理扣发当月考核工资,剩余部分由相关责任人予以赔偿;若造成5000元以下(含5000元)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与公司协商后于一年内按月分期全额赔偿。

11.食堂人员工作调动由后勤副总经理协调,日常考勤及安全生产管理由项目经理负责。食堂人员应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卫生工作,严禁出现食品(食物)中出现杂物或不熟等问题。当月出现此类食品安全问题,3次以内的,相关人员按100元/人次标准扣款;当月达到3次(含)以上的,按厨师500元/次、杂工200元/次标准扣款,且由项目片区副总经理和后勤副总经理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作出是否继续留用的决定。

12.员工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对上级单位或领导忽视员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有权拒绝和举报。对违反安全健康规定的员工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