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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范

员工职称、职业资格培训考试奖励的管理办法

2021-01-15

为了提高公司员工职业化、专业化水平,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各类职称资格评审与考核并获得相应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满足公司拓展市场、资质增项、生产经营和个人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制定如下奖励办法:

一、关于职称与职业资格

1.职称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标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发放,或由参加全国职称资格考试获得。例如: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审计师、律师等。

2.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职业技能资格、职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职业资格证书是反映劳动者某种职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的资格凭证。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劳动活动密切相连,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例如:营销师、物流师、人力资源管理师、注册造价师、注册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二、奖励办法

1.奖励的对象

员工通过努力获得职称、职业资格的,可享受公司的奖励政策。具体奖励对象为:

1)过去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已获得各类职称、职业资格的员工;

2)今后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参与职称、职业资格申报或考试并获得相关证书的员工。

2.奖励的措施

1)因公司资质审查必备条件要求,员工参加各类职称、职业资格评审或考试,通过的可以报销50%的考试报名费;没通过的相关费用由个人自行负担。员工获得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后,需将原件提交公司办公室核实并统一管理,其规定应报销的费用由办公室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

2)因单位资质审查必备条件要求,注册类证书需参加年检者,报销相关的培训费及差旅费,其规定费用的发票由人事部签字确认后实报实销。

3)员工取得技术类职称或承认的职业资格,且与公司业务相关和目前所从事的专业对口的人员,可申请职称或职业资格补助。员工同时具有多个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重复享受补助,补助标准就高不就低,随工资发放。具体补助标准见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三、相关规定

1、员工所获证书专业须与公司工作性质和本人从事的工作相关,且经过公司确认认可,否则不享受奖励。

2、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公司尽力支持员工参加各类职称及职业资格统考。对与单位资质审查必备条件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性统考,所在项目及部门可在临考前一周尽量调整其工作,为其备考创造条件。

3、员工获得相应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后,凭原件到公司人事部审核后填写职称、职业资格补助申请表,经所在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办公室人事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从次月领取补助。

4、员工在旭阳培训学校考证的,在公司任职服务3可报销考试报名费用;中途离职的不予报销

5、员工取回个人证书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终止相关补助奖励。

6、员工弄虚作假办理的证书,一经查实除退回奖金及报销的费用外,同时给予1000元的罚款并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7、此管理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