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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范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2021-01-15

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双方合法利益,减少因人员离职造成的损失,使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有所依循,特制定本办法。

程序如下:

一、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向其所在部门经理提交书面《离职申请书》。

二、辞职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部门经理、分管领导应在三日之内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后提交行政人事部门核实,再上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之后,办理离职手续。

三、离职交接:

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后,部门经理应安排办理离职工作移交手续,对相关工作进行交接与清理,由经办人及项目经理签名确认,不能因离职而给公司的工作带来不良影响。离职资料包括:电子版资料、书面版资料、U盘、合同、方案、业务部门的联系方式与工作进展状况、待办事项等。

以上资料及物品交接完毕后,离职人员应到财务部进行在职期间的借款、还款等财务账目清算。

四、在未办理离职手续之前,仍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公司的管理。

五、按正常手续办理离职手续的,按实际出勤结算应得工资,结算时须扣除以下项目:

1.员工拖欠未报销或未还的公司借款或业务预付款;

2.员工对公司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抵押金或罚金;

3.其他未尽款项。

六、未经许可的离职

对擅自离职的员工,公司不予结算当月工资,并将视其情节付诸法律,尤其对未消除财务预支款的员工。

附则: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离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再受理其提出的复职要求。

附件:

1.《离职申请书》

2.《员工离职申请表》